為配合我校學科立校、科研精品戰略的實施和落實,提高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,對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的科研要求作如下規定:
一、科研成果要求
以獨立、第一作者或與導師合作第二作者身份,在以下期刊發表學術論文,且與學位論文相關。
1.被SCI、EI、SSCI來源期刊收錄的期刊論文一篇;
2.發表于《中國社會科學》、《經濟研究》、《中國科學A輯:數學》、《計算機學報》、《馬克思主義研究》、《文學評論》、《經濟學動態》、《世界經濟》、《財政研究》、《財貿經濟》、《金融研究》、《管理世界》、《中國軟科學》、《管理科學學報》、《中國工業經濟》、《公共管理學報》、《會計研究》、《統計研究》、《法學研究》、《外語教學與研究》、《教育研究》、《體育科學》、《人民日報》(理論版)上的學術論文一篇;
3.在《國外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要目總覽》、《國外科學技術核心期刊要目總覽》來源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兩篇;
4.被CSSCI來源期刊和CSCD數據庫收錄的期刊論文兩篇。
二、科研成果署名
上述各項科研成果只計算博士研究生培養期間取得的成果,成果必須以“天津財經大學”為第一署名單位。
三、科研成果認定
1.畢業資格審查時,提交的科研成果以成果發表時數據庫收錄的期刊為準;
2.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學位資格時,須提交符合要求的論文電子版或紙質版。
四、其他
1.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;
2.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,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地方,以本規定為準。
2018年9月28日